; 张家港“四强化”落实购机补贴政策_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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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四强化”落实购机补贴政策

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17

    针对今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江苏省张家港市适时出台了《张家港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通过召开会议和培训,确保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上半年,共新增水稻乘坐式插秧机107台、联合收割机146台、中拖36台、秸秆还田机40台、其他各类机具1000余台套。
    截至目前,张家港市已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800万元,张家港市级资金1021万元。工作中,主要做到了“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张家港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农委、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张家港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同时,积极争取,尽早落实了2012年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2700万元,其中购机补贴资金2010万元,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首次实行全价购机,并通过“一折通”支付农民补贴款。为此,在省会议以后,张家港市迅速召开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组织镇(区)相关人员学习实施办法,吃透文件精神,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政策,基本保证了不因政策变化而影响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要求,农委与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港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2012年张家港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两个文件,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并要求各镇(区)阳光实施,规范操作,确保初审、购机、核实、公示、审核、资金拨付等一个程序都不少。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建立了农委、财政及纪委监察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5月份,张家港市农委联合财政、纪委等部门就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对各镇(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