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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36
今年以来,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省湖州市本级狠抓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农业、财政、监察、公安、林业、工商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是建立监督员制度。从2008年开始,向社会各界聘请了8名监督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监督,并不定期组织督查活动。
三是建立公开机制。在各乡村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的同时,湖州农村经济信息网上开设了“农机购置补贴公开”固定和移动窗口,制订并印发了湖州市“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实施方案。
四是建立投诉机制。把湖州市农业局监察室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投诉电话和把12315消费维权站作为质量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建立防腐风险制度。要求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八个不准”的规定要求,签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六是规范经销商管理。多次督查湖州市本级辖区的四个国家补贴机具经销商,检查经销商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农机产品销售指定标志、补贴农机产品目录、补贴农机进销台帐、补贴机具申购流程图以及农业部规定的“七个不得”等公示和张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来源:浙江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