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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01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从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自今年4月以来,吉林省双辽市农机管理局和财政局认真执行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农机补贴实行“三公开”,通过乡镇公布、网上公布和墙上公布,对补贴对象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种类公开。
补贴对象是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进行补贴;补贴的农业机械应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且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合格。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农田作业机具,主要包括:耕整、种植、植保、收获和秸秆还田等机具;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产后处理机械;秸秆、饲草加工处理及养殖机械。到今年,双辽市已经连续6年对农民进行农机补贴,工作顺利、农民满意,没有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今年双辽市农机补贴中央和省财政下拨专项资金1600万元。由于惠农政策好,极大地促进了广大农民购置农机积极性,到现在,全市已经购置各种机型农业机械756台,受益农户39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