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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省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2:24 浏览次数:695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的社会转型,农村社会也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变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农业现代化进行中,农业机械化的促进作用非常重要,农业机械化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和实现手段。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及省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了广大农民,圆了世代农民的农机梦。这项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拉动力强,为我国农业生产综合水平的提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农机购置补贴以来农机化发展状况
2004年以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下,我国农机化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迈入农机化发展中级阶段。以沈阳市为例,作为全国闻名的工业城市,在一手抓工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升。特别是2010年,成为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争取补贴资金最多的一年。第一批国家农机补贴指标8000万元,同时申请市级补贴资金1271.6万元。全市执行补贴资金8485.72万元,其中国补7999.72万元,市本级486万元,直接拉动农民投入1.8亿元。全年实现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2209台(套),其中购置拖拉机2272台,插秧机748台,水稻收获机49台,玉米收获机252台,耕整地机械2159台,播种机械7286台,其他机械9443台。全市农机部门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农民购置大中型作业机械,全面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农机作业面积不断增加,全年机整地面积达到50.8万hm2、机播种面积达到36.9万hm2、机插秧面积达到2.6万hm2。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总动力、拖拉机保有量和配套机具分别达到295.74万kW、58134台和94864台(套),同比分别增长0.94%、3.5%和9.5%,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机在抗击自然灾害,抢农时,争进度,保障农业生产过程中作用明显;催生了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培训了大批农机驾驶员和操作能手,近万农民因此成为富裕户,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机补贴管理措施
为落实好国家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周密部署,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及时到位,实现了企业增效益、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1.精心组织 科学规划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各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绝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并管好所属农机事业单位,决不能因一点蝇头小利而丧失原则,违法违规操作。对所辖区内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合作社、服务组织、大户对农机具的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同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解决农民购置大型农机资金不足问题。
2.阳光操作 稳步推进
通过电台、电视台、会议、公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接受农民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办法、步骤等政策交给农民,让农民最大限度地掌握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没有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费用,整个购机过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项目单位建立购置补贴农机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没有发生一起农民上访案件。
3.加强管理 搞好配合
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软件操作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效率。在协议签订、供货协调、信息咨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农机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农机校节假日不休息,实行现场办公一条龙服务,车、具到后统一办理拖拉机牌照和驾照,极大地方便农民群众。
4.严格程序 规范运作
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切实做好申请与签订购机补贴协议、付款购机、喷字登记、档案上报等各项工作,禁止先销售机具后补办补贴手续的行为。各区县农机部门直接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如发现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异地申请购机补贴行为的,报市农委批准后,停止经销商供货资格,发现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参与组织、串通套取购机补贴资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公开透明,符合政策要求,没有虚购、套购、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开展核实 加强监管
严把购机核实关,把购机核实作为重中之重,农户所购置的每台补贴机具做到见机见人见身份证,查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机具编号与签订的协议一致,才给予核实。采取电话回访和实地核查的方法,对已到货的农机具进行核实,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让真正购机的农民得实惠。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建议
为了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农民尝到补贴的滋味,有必要克服存在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为农民服务。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民购机热情高,但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工作经费不足,影响补贴政策的实施;三是实施指导意见出台较晚,适应不了农业生产要求,影响作业;四是农机生产薄弱环节机械补贴力度有待加大,使农机装备结构更趋合理。对此,需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透明、更有效: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操作方式不宜做大的调整;二是坚持补贴产业政策导向,发挥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突出重点,不宜实行普惠制;三是坚持行之有效的“五项制度”,即补贴资金省级支付制度、补贴产品目录制度、受益对象公示制度、执行效果考评制度、执行过程监督制度;四是坚持农民差价购机,特别是补贴资金省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补贴档案管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必须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允许有任何虚假或不完整的资料和信息;六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快依法行政步伐,同时,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八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多渠道争取农机合作社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李常广 沈阳市东陵区农机推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