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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要求,2017年广东省可申报3个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近日将印发《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提前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将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产业园规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比较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是新时期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产业园要有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 

  二、申请主体和程序 

  产业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会同级财政局筛选审核后向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申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竞争性评审,按照农计发〔2017〕40号文件要求,择优报省政府同意后,推荐报农业部、财政部。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创建材料包括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内容。 

  (二)申报数量。每个地级以上市只能向省申报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过1个的不予受理。 

  (三)时限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应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9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gdntz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本《预备通知》仅供各地提前做好创建产业园申报工作指导,申报要求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印发的《关于组织做好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准。 

  附件: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 

广东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2017年4月5日 

  (联系人: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梁国新,联系电话:020-37288383;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毛丰琦, 联系电话:020-3723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