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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1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103号

王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发展,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海事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扶持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发展,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积极意义。为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近10年来,我省先后批准建立了18个渔用救生筏检修站,每年检修渔用气胀救生筏(浮)超过2万余只。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我省在渔船发生遇险海事中,救生筏(浮)成功救起了500多名渔民,为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扶持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发展很有必要,意义重大。

  二、关于把渔用救生筏检修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由于我省18个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全部是私营企业,经营性质属于市场行为,原则上政府不应当参与此类竞争性领域。考虑到省级财政给予支持,防骗补等监管成本高,也不易操作,并且易引起其他方面经营者连锁反应,省财政厅建议谨慎提出此类扶持政策。因此,把渔用救生筏检修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扶持方式不易操作,困难较大。

  三、关于渔用救生筏检修收费标准问题。据了解,渔用救生筏检修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市场同类产品检修价格进行经营。2012年5月,广东省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召开广东渔业气胀式救生浮质量管理研讨会,并在《广东渔业气胀式救生浮质量管理研讨会议纪要》中提出各种规格渔用救生浮检修指导价,该价格一直维持至今。主要原因:一是救生浮是根据广东省渔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主研发的安全救生设备,采用的是企业标准,市场没有同类产品;二是救生浮主要是提供给小型渔船使用,当时是为了减轻渔民负担和提高渔民配备的积极性,防止个别筏站乱收费而提出的检修指导价。如今,时隔7年,2012年提出的指导价已经不适用当前的实际,因此,我们建议广东省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召集各筏站共同研究,通过行业自律,重新修订合理的指导价。

  四、根据去年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国家渔船检验主管机构已变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目前,渔用救生筏检修站的技术条件正在修订,待颁布实施后,渔船检验机构可考虑在检修技术人员培训上提供支持,减轻渔用救生筏检修站的负担,促进渔用救生筏检修站的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子亮,020-84109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