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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241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77号

李秋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检测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基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必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罚、最严肃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广东省委、省政府通过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加强农产品检测工作。2019-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专门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资金7.75亿元,其中下达揭阳市1.5亿元,2017-2019年省本级财政资金安排支持揭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500.5万元。“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本级财政累计投入2.5亿多元,支持省内包括2个省级检测中心、21个地级以上市中心、80多个县(市、区)检测站在内的162个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其中揭阳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普宁市、惠来县、揭西县等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均先后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各地也加强了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的快速检测工作扶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一是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资质认证,目前省内已有145个检测机构(含普宁市农产品检测站)获得了农产品检测资质;二是加强管理,对省内的农产品检测机构每年开展能力验证和技术培训,促进提升检测能力;三是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每年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各级检测技术人员;四是强化农产品检测体系项目建设督导,启动了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检测技术结对帮扶活动,推进县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从总体上看,我省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构建了以省(部)级农产品检测中心为引领、各市县及区域性检测中心为主力、部分社会(企业)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并逐步向乡镇、生产基地延伸。

  但是,正如建议中所梳理的,我省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市县重视不够,部门配合不够密切有力。个别市县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地区的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没有完成。二是农产品检测专业人员不足。部分农产品检测机构缺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没有通过资质认证和获取检测资质。三是检测设施设备不足,制约检测能力。特别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现有检测能力难于支撑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需求。四是检测经费不足。部分地区农产品检测机构运转经费难于保障农产品检测日常工作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您提出的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检测基础设施,建立检测技术帮扶制度,加强基层检测经费保障等建议,我们将全面落实和进一步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基层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以探索“一县一策”为抓手,着力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探索“因地制宜,一县一策、多级协同”的机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是采取督查督办、强化考核等措施,督促各市、县在当地政府的领导组织下,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查找和解决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和措施。解决帮扶经费、保障检测经费等。确保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定量检测,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市、县财政要勇于担当,严格履行属地事权,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向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资金扶持。相关市县可以从完成考核任务后的省级涉农资金或市县其他可统筹资金中安排资金,扶持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将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评议及绩效考核,切实解决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人员、设备、经费不足等问题,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服务能力。2018年以来,广东省推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赋予了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如2019年下达省级涉农资金249亿元,2020年已下达省级涉农资金252亿元,涉农资金安排已大幅向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倾斜,有关市县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涉农领域内根据轻重缓急自主安排使用资金。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检测人员技术培训,通过省组织的全省农产品检测技术结对帮扶、举办检测技能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大比武竞赛、“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方式方法,依托县级检测机构加强快速筛查检测人员培训,依托条件较好的地市及区域性检测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依托省(部)级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技术骨干人员培训,依托国家级检测中心开展检测机构技术带头人培训培养等,做好检测技术人员分级、分批和分层次培训轮训,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农产品检测技术队伍,不断提升农产品检测能力。近三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累计举办检测技术培训班60多期,培训检测人员10000多人次。对有学习需求和积极性高的农产品检测机构,主动配合并联系条件好、责任心强、仪器设备相近、业务能力优秀的省(部)级中心提供跟班实习和培训,加强面对面、一对一、手把手教学。协调安排有关专家深入基层检测实验室进行巡查和指导,在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中加大技术交流和会商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提高基层检测人员技术水平。

  三是推进和深化基层检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内检测资源整合,确保县级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人员不少于40%;年度检测经费不少于20万元。通过检测机构计量资质认证及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获取检测资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确保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四是推进乡村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改革,推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价模式。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给予生活补贴,选派优秀博士、博士后组成“高层次青年人才服务团”到粤东粤西粤北服务。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项目建设不完成,检测技术人员及检测经费不配套,不开展检测等的地区及单位加大问责力度,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以扩大检测覆盖面为抓手,着力加强农产品检测。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党政同责,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农产品安全党政领导责任制。依托省(部)级检测中心中建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承担国家、省级农产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产品品质分析等,年定量检测样品能力达到10000批次以上。依托地级以上市检测中心建设区域性农产品检测中心及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年定量检测样品能力达到8000批次以上。中央和省投资建设的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完成项目建设,通过检测资质认证,年定量检测能力达到3000批次以上。支持县、乡镇、村(或生产基地)开展本地的农产品快速筛查工作,全省年农产品快检能力达到250万批次以上。各级农产品监管检测机构加大抽检力度,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求。

  三、以加强农药、兽药监管为抓手,着力强化源头治理。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排查、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对农药挂靠经营门店和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所属农药经营门店进行清理,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高毒、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兽药(渔药)使用规范化监管,不断推进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购买使用来源或成分不明、无证无票农资,不按包装标签说明使用农资、不遵守休停药安全间隔期要求用药、超出农资登记范围施用、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如实连续记录施用农资等档案信息行为。三是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强化农药、化肥合理、安全、科学使用和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大力培训基层技术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建设绿色防控和农药、化肥减量控害示范区,示范推广应用种衣剂、助剂、高效植保机械等农药减量控害措施,应用杀虫灯、黄(蓝)板、性诱剂、捕食螨、赤眼蜂、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促进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四是推广应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积极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通过试验、示范和研究,结合我省气候、作物及主要病虫害发生特点,为水稻、蔬菜、柑桔、荔枝龙眼、茶叶、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组装一套集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安全用药的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全省农药使用结构不断改善,高毒、高残留农药用量大幅度减少。五是推广“五位一体”社会化服务,积极扶持和引导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不断培育壮大组织规模,形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专业服务公司、种植大户、村级服务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统防统治发展格局,提高我省植物保护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用药量,节省施药人力和农药成本。六是推进耕地污染治理、生态养殖、面源污染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及粪污无害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子项目,推动生态优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七是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由生产者自主开具,并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的制度,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主动从“产出来”一侧自我把关。合格证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主要凭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推动生产者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以“四个最严”为抓手,着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坚持“最严谨的标准”,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开展达标提质行动,强化标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操作规程,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支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认证,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力度。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发展一批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二是坚持“最严格的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并重,市县监督抽查、乡镇速测筛查为主的监测功能定位,提升监管能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力度,查找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在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推广应用追溯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力争2019年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8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及产品纳入国家追溯管理平台。三是坚持“最严厉的处罚”,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导向,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农产品监督抽查等行政检查事项为重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积极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四是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造就一支既“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又“敢担当、有操守、作风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破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伟均,020-3728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