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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21号

钟桂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禁农村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建议收悉。我厅完全赞同你们的相关建议,将会同有关厅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加快落实推进。经综合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露天禁烧监管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部署和工作要求,我省在《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法规和文件制定中,均明确提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联合省文明办等部门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事务,成为生态文明的推动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介,开展农村环境教育。充分发挥平面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作用,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普及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的危害性,及时向社会公开垃圾秸秆露天禁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要求,加大露天焚烧查办案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禁烧垃圾秸秆自觉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美化环境的重要性。我省制订了《稻草覆盖番薯增产技术》《稻草覆盖马铃薯栽培技术模式》等稻草还田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进行稻草还田,并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耕地地力提升、农业增产、美化环境的重要性,逐步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农村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建设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强化推动收运处置体系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科学统筹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抓好收运处理体系建设运营。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组织推动分类工作。目前已制订《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即将颁布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配备保洁员自然村154153个,覆盖率为99.98%,较2016年增长23.85%,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自然村154139个,覆盖率99.97%。三是加强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146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总处理能力为13.4万吨/日;建成17座规模化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一批小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5741吨/日;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占比迅速提升,预计2020年底将超过70%。

  四、着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我省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为抓手,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一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我省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利用为主,饲料化、能源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为辅。肥料化利用中主要推广以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主、农作物秸秆覆盖间接还田为辅的利用模式。二是示范引领,建立可推广的县域模式。2016-2018年,我省依托农业农村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累计推广面积68.37万亩。2019年利用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260万元,在廉江市、陆丰市和紫金县建立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00万元,设立五华县、增城区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继续推进示范建设工作。通过项目实施,制订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引导农民群众开展秸秆还田,吸引企业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机制。三是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掌握基本情况。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启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的通知》及《广东省县级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写说明》等,全面建立省、市、县秸秆资源台账,目前已完成全省2018和2019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填报。据统计,2019年度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1379.4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4%;其中秸秆直接还田量1074.0万吨,占比77.9%。

  五、督促各地建立垃圾秸秆焚烧巡查机制

  针对冬春季节露天焚烧现象突出的问题,2019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网管化管理,层层压实监管职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一是要求各地组织开展露天焚烧专项巡查,强化行政村和村民组禁烧联防联控,全域禁止露天焚烧。二是严格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及时取证。督促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揭阳等市加强对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监督。三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对着火点进行全省通报,同时督促各地对垃圾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奖惩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

  一是鼓励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研发秸秆腐熟剂,通过配施秸秆腐熟剂加快稻秆腐熟进程,降低秸秆还田对下茬作物种植影响。二是支持研发秸秆还田机械设备。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委托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研制开发悬浮秸秆粉碎还田机,利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可以机械化地将水稻、玉米等秸秆快速、高效就地粉碎,甚至在丘陵、山地、果园地形进行碎枝作业,并翻耕还田。目前已成功研制1JH1200型滑移仿形悬挂式秸秆粉碎还田机,下一步将进行试点示范及推广。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研发与储备。省科技厅在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中设“现代农业新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示范”“资源与环境”等专题,支持生态农业与农业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在2019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设立“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设立“农村生活垃圾能源化与资源化清洁利用技术及装备”重大课题,课题金额达到800万元左右,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开展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检查,强化农村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强化以秸秆为主的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以上。二是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利用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继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示范建设工作。三是加强科技研发,继续支持包括秸秆在内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乡村生态综合治理技术示范工程,形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四是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垃圾秸秆禁烧政策法规文件、秸秆综合利用推广技术和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指导,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垃圾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明莲  020-3728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