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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优势,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工商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支持民营企业发挥优势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举措

  (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省委、省政府2020年修订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十条”)明确规定,加大支农信贷支持力度,“放宽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容忍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2〕6号)在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方面规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广交会、进博会、中博会、APEC技展会、旅博会、农交会、农博会、加博会等重要展会活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线上销售服务和流量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先后落地建设7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含农垦)、65个农业产业强镇(含农垦),引导各类涉农民营企业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贯通产加销服、融合农文旅教,打造地域特色品牌与市场体系,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多重功能,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构建完善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高标准建设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推动各地加快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发展格局。全省现有1292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含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87家),全省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5000家左右,实现总营收规模超8800亿元。制定出台《关于探索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整合优质涉农经营主体资源,聚焦“一心四厅”目标定位(即一站式、一体化“服务中心”,区域特色产品及文化的“展示厅”、跨域交流合作的“会客厅”、科技交流推广的“报告厅”、商贸投资对接的“交易厅”),筹划建设一批区域性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汇编《广东省农业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汇编》,撰写《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报告》。

  (三)引导民营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发展。联合广东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由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于2022年7月牵头成立了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以下简称“投资联盟”),搭建乡村产业投融资对接平台,开发上线乡产投盟链平台,建立广东省乡村产业股权融资在线项目库,引导更多民营社会资本投资发展乡村产业。截至目前,投资联盟累计吸引74家成员单位加入,运营总资金业务规模超4000亿元;乡产投盟链平台已入驻38家投资机构、168家企业、112个项目。

  (四)加大涉农法律服务供给,助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法治水平。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宣传,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乡村振兴,提升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度和首选率,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便利性。组织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会同省律师协会组织引导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和各地市分团的律师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做好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开展“百所兴百村”活动,选取100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100个农村党支部结对,结合乡村集体法治需求和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共建举措。

  (五)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及商协会组织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作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对行动作出总体规划部署。开展调查研究,赴12市开展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民企参与乡村振兴的优势作用和政策机制障碍等。对“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业务指导,联合制定《“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专项工作方案》《广东省“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等文件,指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提供政策支持,结合任务转换要求,会同省乡村振兴局修改完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全社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21家民营企业共捐款11.98亿元,为“万企兴万村”行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接下来,我省将继续结合民营企业优势,发挥民营企业在创造就业岗位、资金充裕、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贡献新的力量。

  (一)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大力推进强县带镇促村,更好在县域内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投入支持,强化乡镇联城带村功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在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村创新创业支持、农业产业投资等方面继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涉农民营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好民营企业自身优势,为乡村全面振兴引注更多支持力量。

  (三)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聚焦发力。联合相关部门动员1万家以上企业进行结对帮扶,重点聚焦支持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及少数民族地区、重点老区苏区所辖镇村。推进金融支持服务。同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农行广东省分行等认真履行战略合作协议,为符合条件的优质下乡企业及产业链条上‌‌各类涉农主体,提供优先贷款支持和线上线下综合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农村“三权分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鼓励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乡村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提升乡村企业管理人依法治理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国志,电话:020-372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