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4〕714号
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植思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厅全力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等牵头部门做好综合整治中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拆旧复垦、村庄规划调整、宅基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工作。在农业农村职责范围内,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拟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做好我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顶层设计;配合对东莞等6市及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核。主要内容有:
一、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2770万亩。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连续6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土壤改良,推进碎片化治理,配合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工作。
二、务实推进村庄建设分类。2023年7月,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将全省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一般发展类5种类型分类建设,着力推动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我厅组织各市县由下至上开展村庄分类工作,并明确5类村庄分类建设指引,引导全省村庄根据人口状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等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2023年9月,全省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的19262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分类,分类结果报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在此基础上选育了首批典型村。该项工作为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落地落细提供支撑,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打下良好基础。
三、持续推动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通过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利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闲置、利用低效的建设用地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一是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着力健全宅基地管理政策体系、推动乡镇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以数智赋能推进宅基地规范管理,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指导宅改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农村低效存量用地再开发。
四、从政策层面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政策性文件,特别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了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十条政策举措,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投入支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省级试点,以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为导向,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破解农业产业布局不集中、农村土地碎片化等难题,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助力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农用地整理。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在相关领域发力,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共炒一桌菜,共做一桌席”。一是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新建和改造提升,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二是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指导各地根据村庄分类和典型村培育,立足当地实际,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分类施策推进村庄建设。三是继续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基础,推广建立“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现场办公、管好工匠、管住材料”的农房审批管理机制,加强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各地开展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四是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专此函达。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青青,020-37288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