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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热带风暴“康森”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10〕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今年第2号热带风暴“康森”于15日8时重新加强为强热带风暴,中心位于距湛江市720公里左右的南海中部海面上。预计 “康森”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将继续加强,逐渐趋向海南东部沿海到雷州半岛,并可能于16日下午到17日凌晨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为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康森”发展动态,省防总依照《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于7月14日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急动员,周密部署,积极应对,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康森”的各项工作。

  二、抢收早稻,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目前正是我省早稻收获关键季节,全省早稻已收获三分之一,粤西地区已收获近六成。各地要抢抓热带风暴登陆前的晴好天气,科学调度机具和人力,加快早稻收获进度,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风情灾情。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 “康森”发生动态。台风登陆期间要安排领导和有关人员值班,做好应急工作处理。及时调查、收集、整理和反映灾情,并将灾情上报我厅。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各地农情部门要在台风登陆后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报送我厅,同时要对后续灾情及时上报。

  四、快速反应,抓好灾后复产。台风登陆后,要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结合灾害影响、受灾程度,制定农业生产恢复方案,指导农民搞好生产自救。组织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柴油、农药、疫苗等生产资料的调剂和调运,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广东省农业厅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