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0〕4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0年12月23-26日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花卉世界举办第三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现将《第三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时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届农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三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三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的各项筹展和展示展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中央“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所取得的成果。本届农博会主题:“展示成果、加强交流、促进贸易、推动发展”。本届农博会规模有所扩大、展销模式逐步转变,力求达到参展品种更多、质量更优、效果更好、影响更广,不断创新发展会展经济,打造会展农业新品牌,推动广东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 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时间:2010年12月23-26日,展期4天
(二)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花卉世界
(三)规模:室内展区约1.3万平方米,设综合展示区、粤台农业合作成果展示区、农业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区、省直单位展示区和地级以上市展示区;室外展区5000平方米,设农机展示区和200个摊位的农产品展销区。
三、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农业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农业厅 佛山市人民政府
(三)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第三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李容根(副省长)
组委会副主任:颜学亮(省政府副秘书长)、谢悦新(省农业厅厅长)、陈云贤(佛山市委书记)。
组委会成员:省农业厅、省台办、省水利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农垦总局、气象局、供销总社、中山大学、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一名分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农博会的各项筹备及展览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悦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刘金生、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担任。
四、 内容与形式
按照统筹考虑、综合布局、精心设计的总体要求实现内容与形式、展示与贸易、宣传与推介的协调统一。
(一)综合展示区
突出展示广东现代农业发展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成就。重点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牌,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名、优、新农产品。由省农业厅负责综合展区的设计、布展。
(二)粤台农业合作成果展示区
突出展示粤台农业合作成果,包括展示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珠海金湾、汕头潮南、梅州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中山两岸四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广东省(韶关)、广东省(江门)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等粤台农业合作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取得丰硕成果的粤台农业合作企业及其主要产品。
(三)农业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区
突出展示我省部分农业科研院校近年来研发的科技成果、技术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由各涉农高等院校负责各自展位的设计、布展。
(四)省直有关单位展示区
展示省直农口有关单位的新成果、新技术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名、优、新农产品。由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展位的设计、布展。
(五)各地级以上市展示区
共设21个展区,每个地级以上市分配一个展示区。展示内容包括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具有本地特色的名优新农产品以及新农村建设成果,以图片、音像资料、模型或实物展示为主,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由各地级以上市负责设计、布展。
(六)农机展示区
该展区由省农业厅农机化办负责组织农业机械企业参展。
(七)农产品展销区
展销区共设200个展位,主要展销国内外名、优、新农产品。由各市发动并组织有一定代表性、有特色、有实力的企业报名参展。同时,邀请台湾省农会组织台湾农产品参与展销。
(八)举办推介招商活动
举办招商引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农业龙头企业推介会。动员港澳采购商参与农产品采购及贸易洽谈活动。由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和有关企业申请,组委会统一安排。
(九)举行农业贸易合作签约仪式
在开幕式举行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各地级以上市积极发动企业申报签约项目,并跟踪落实签约情况。
五、组织参观
为了确保达到展会预期目的,由各地市分批组织农业专业工作者、农科人员、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企业家和重点农业科技示范户等到会参观、交流与学习;农业院校组织学生前往参观,特别是组织涉农方面的学生到会参观学习。届时将组织各国驻穗领事前往参观考察。本届农博会实行观众免费进场参观。
六、经费预算
农博会所需经费另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