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0〕506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省直有关农业科研院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0]8号,下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机农艺有机融合,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各地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的重要性,增强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针对农机农艺融合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意见》。
二、突出重点,加快大宗农产品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化的突破。结合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和产粮大县建设等项目,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区域性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加快大宗农产品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化的突破,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力争到2013年产粮大县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
三、行政推动,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实行行政推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调控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和薄弱环节作业机械购置补贴,加大补贴力度。推进基层农机化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将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示范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等项目实施范围,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推广能力。
四、强化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素质。各地农机化、科教、种植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创造条件,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农机农艺知识和技术培训活动,加强对农机手、修理工和农机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素质。
五、加强宣传,努力为农机农艺融合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农业(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培育农机农艺融合的典型,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加强示范引导,提高农民应用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自觉性,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广东省农业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