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局科教科(处):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阳光工程将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环节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技能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拟开展以下几类人员的培训:
(一)种植业服务人员。主要是村级农民技术员,病虫专业防治员,蔬菜园艺工、花卉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等。
(二)畜牧、兽医服务人员。主要是畜禽养殖技术员、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等。
(三)渔业从业人员。主要是水产养殖技术员、内陆渔业船员、海洋渔业船员等。
(四)农机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等。
(五)农村经营管理人员。主要是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社会计、沼气工等。
(六)涉农企业及休闲农业从业人员。主要是大型养殖场饲养员、休闲农业服务员等。
(七)农业创业人员。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中小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企业)的经营者或管理者,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巧为主,开展系统培训和跟踪服务。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由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根据我省情况,建议每个地级市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辖区内农业农村人才需求情况和培训条件,选择推荐2-3个县(市、区)申报。所推荐申报的县(市、区)一定要具备开展培训工作资质的培训机构,有师资、培训场所等条件。
市直涉农培训机构申报2011年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直接向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申请项目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开展县域农业农村人才情况摸底调研,对2011年当地农业农村人才需求的数量和结构进行预测,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填报《县(市、区)农业农村人才需求摸底调研表》(附件1)。选择比较急需且需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人员,按类别申报培训人数需求,填报《县(市、区)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表》(附件2)。
(三)各县(市、区)将形成的农业农村人才调研报告、《县(市、区)农业农村人才需求摸底调研表》、《县(市、区)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表》以电子版的形式报所在市的农业主管部门,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并填写《市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表》(附件3),务必于3月14日前连同各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省阳光办,过期不候。
(四)省阳光办将根据国家阳光办安排我省的培训任务数量以及各市、县申报任务数、历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培训任务。地方财政对培训工作有资金支持的将优先安排培训任务。
(五)各市、县农业局要高度重视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加强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机、能源、经管等单位、部门的沟通。要指派专人负责调研和申报,切实保证培训任务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联系人:邱志鹏 020-37288790
罗国辉 020-37288103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阳光办 邮编:510500
邮箱:qzhpp1981@qq.com 传真:020-37288109
附件:1.县(市、区)农业农村人才需求摸底调研表
2.县(市、区)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表
3.市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表
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阳光工程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1〕3号)
省农业厅科教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