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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省人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结案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1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将于今年上半年结案。经过五年的实施,各级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了一批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引水陂头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生产水平。但也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自筹资金仍未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直接关系到议案任务的完成。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议案如期结案,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本议案由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省政府交由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这是省政府对全省农业部门的信任和支持。议案任务是硬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如期结案。目前,议案结案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议案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集中人员力量,想方设法落实自筹资金,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实现如期结案。

  二、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竣工验收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议案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所有议案项目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田间工程,4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骨干力量,深入项目区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落实自筹资金,按时完成任务

  省政府明确规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各市、县的自筹资金,主要从市、县留用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中安排,如果部分地区的该项资金不足以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足部分由项目所在市、县财政预算补足。对于目前仍然未能足额落实自筹资金的地方,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专题汇报,落实解决办法。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务必在3月底前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计划。

  四、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当前,省人大议案项目实施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农业部门要细化倒计时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入项目区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省府办拟于4月份组织对议案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得力、项目建设不落实、任务不完成的市县予以通报。为了配合省府办组织开展督查,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认真填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实施进度表》(见附件),于331日前传真至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五、及时总结工作,确保如期结案

  各地要认真总结实施本议案五年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务必于510日前书面向我厅报告本议案实施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梁国新,020-37288383;李春艳,020-37288309。电子邮箱:zzyc@gdagri.gov.cn。传真:020-37288989

   附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项目实施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