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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暨农超对接洽谈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11]335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根据刘昆副省长指示,定于2011429日上午在广州凤凰城酒店召开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暨“农超对接”洽谈会。为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会议、与超市等单位签约并做好食用农产品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会名单的筛选

  请各市在已向省报送法人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可直供超市或大单位饭堂的食用农产品名称、产量等信息资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名单见附件一),各挑选5家(到会现场签约的合作社另列)届时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暨“农超对接”洽谈会,同时通知参会的合作社填写好参会回执(回执见附件二),并统一于2011425日前发送到我厅农经组织处邮箱。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约名单的落实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暨“农超对接”洽谈会将安排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10家大型连锁超市、2家高等院校现场签约。请各市通知签约的合作社(名单见附件三)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届时派法人代表出席签约仪式。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食用农产品的展示

  (一)食用农产品的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食用农产品展示按照“省统一安排,市组织落实”的办法实施。

  (二)食用农产品的摊位

  对19个地级以上市(深圳、中山市除外),每市安排展示台1个,面积1.62平方米(1.8米,宽0.9)

  (三)食用农产品的展示要求

  1.突出本地特色;

  2.按展示台规模,组织小体积、多类型、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参展,尽量避免组织大体积的食用农产品参展;

  3.有统一包装和获得“三品二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的特色农产品尽可能安排参展;

  4.按安排在会上签约和参加会议的合作社顺序优先选择合作社特色农产品参展。

  (四)食用农产品展示的地点与时间

  2011428晚上10时前将参展食用农产品运到广州凤凰城酒店毕加索厅,并在各自的展示台中布置、摆设好。429日上午在广州凤凰城酒店毕加索厅正式展示。

  (五)食用农产品展示的费用

  农产品样品采集、运输及展示台布置摆设等费用由各地自理。会议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省统一支付。

  联系人:李二华,电话:(0203728866013925190808;谭俏霞,电话:(0203728852913760615617;马洁文,电话:(0203728835213450450962。邮箱:njzzc@126.com

  附件:一、已向省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二、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暨“农超对接”洽谈会回执;

     三、安排参加签约仪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四、凤凰城路线图。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