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1年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1年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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