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南雄、紫金、兴宁、封开县(市)农业局:
现将2011年基本农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粤财农〔2011〕525号)。请将项目计划及时转下达给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二、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各有关市县要按照省下达的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与建设任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2011年基本农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尽快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经我厅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08〕334号)的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联系人:杨鹏,联系电话:020-37288989,传真电话:020-37288273。
附件: 2011年度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计划表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