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12号
省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各处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厅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粤组通[2009]6号)和我厅《关于做好我厅公务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1]68号)执行,现就有关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厅机关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全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公务员考核由所在处室(单位) 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程序组织实施。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仍集中在全厅考核,不参加本处室(单位)考核和等次评议。
三、考核时间。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合理安排好考核工作,务必在2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厅人事处。
四、其它事项。
1.优秀等次公务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处室(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具体参考(粤农函[2011]68号)通知要求。
2.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撰写2000字左右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述职报告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于2月15日前交厅人事处。
3.《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自制,也可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https://dara.gd.gov.cn/中的“行政通知”上下载。按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使用规格为16开的纸张,且表格左边距不得小于2cm。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