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11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的粮食生产工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府,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1000万元,集中育秧任务1.25万元(秧田面积),折合大田面积25万亩。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农业部对对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两报”调度检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市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各项目县落实进展情况,市、县各级出台的配套政策及落实情况,配合政策落实开展的有关活动进展情况,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做法、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调度表。各项目市根据所承担的补助政策情况,实时组织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填报全省政策执行情况调度表。(附表1.2)
二、起止时间
调度表实行“一周两报”制度,每周一、三下午17:00前完成报送,直至补助资金兑现到服务组织(村组农户)或经过核实的物化补助落实到田的进度达到100%为止。
文字材料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三下午17:00前完成报送,直至项目市农业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全面总结为止。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项目市农业局务必高度重视,由种植业科组织开展调度工作,并明确一名熟悉业务、了解情况的同志专门负责,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请将具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附件3)于4月12日下班前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二)真实可靠。各市要组织各项目县做好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上报材料和表格要确保真实,严禁虚报进度、编报数据、谎报内容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时效。在完成通知要求的报送任务基础上,有价值、有新意、有时效的材料可随时报送。要尽量收集基层在补助资金落实过程中的生动实例,农民群众的鲜活语言和推动政策落实的典型代表。
(四)选择重点县全程跟踪。我厅确定台山和乐昌2个县(市)作为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县,对县级方案制定、计划任务下达、项目前期组织、物资(资金)落实到服务组织或村组(农户)、技术措施统一落实到田、实施情况村级张榜公示、完成核验和资金支付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总结形成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查县典型材料。
(五)及时报送全面总结。各市总结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联系人:叶婵
联系电话:020-37288302,13560463726
附件:1.各市早稻集中育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表
2.各市早稻集中育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度调度表
3.各市早稻集中育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负责人联系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