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15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早稻中、后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分类指导,推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开展和田间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夺取早稻丰收,我厅定于近期赴各地开展早稻生产田间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早稻生产情况。早稻苗情长势、病虫情、灾情,采取的主要措施。
2.高产创建情况。高产创建组织领导落实情况,万亩示范片落实情况,技术措施和技术服务落实情况等。
3.组织专家到田指导。检查早稻田间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督导检查时间
5月8日至5月15日。
三、督导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广州、中山、江门市。
厅种植业处处长梁友强带队,成员:蔡立、林日强、陈雄辉。
联系人:蔡立,电话:37288276。
第二组:汕尾、汕头、潮州、揭阳市。
厅种植业处副处长邹永春带队,成员:邹寿发、唐湘如、叶婵。
联系人:叶婵,联系电话:13560463726。
第三组:湛江、茂名、阳江市。
省农技推广总站副站长林青山带队,成员:黄庆、江奕君、马群。
联系人:马群,联系电话:13751778368。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做好相关准备,配合督导检查小组开展有关工作。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