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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各地要按照《方案》的条件及扶持项目分配指标(申报指标)要求,尽快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农业厅或省海洋与渔业局(一式三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确定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补助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加快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在2012年完成。列入补助范围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是2012年当年建设实施的,以前年度已建设的不予验收补助。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验收考评。各地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向省农业厅或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提交验收申请。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将于年底前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按照评分顺序给予补助。

  四、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各地要加强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各地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经验及时上报省农业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联系。联系人:张国杭(畜牧业) ,电话:020-37288297;郑如钦(种植业) ,电话:020-37288274;罗国武(渔业), 电话:020-84109273;穆惠姝(财政厅),电话020-83170280

  附件:1.广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种植业、畜牧业)实施方案

     2.广东省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渔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