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4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下简称农办机[2012]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就申报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请各地级以上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农机合作社申报,严格按照农办机[2012]56号中的创建条件进行遴选审核,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二、申报时间。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农办机[2012]56号附件2)一式两份,于2012年12月2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农机化办。
联系人:陈奕娟 电话:020-37288263 电邮:chenyj263@sohu.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2]56号)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