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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农办〔2012〕446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各农业县建立县级农业培训基地的基础上,我厅拟在全省组织认定第二批“广东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重点在市、县农业科研、教学与推广机构为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提供支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各级农业部门委托的有关农业培训任务,开展基层科研和推广单位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民技术员等骨干农民培训等工作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培训基地的申报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培训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培训必备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以及食宿条件,具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实训基地; 

  (三)熟悉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农民培训工作,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培训工作业绩; 

  (四)愿意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并按照项目要求接受管理; 

  (五)培训费用与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相适应。

  三、申报程序

  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本辖区有关单位开展申报以及推荐工作。

  (一)申请单位填写《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审核。

  (二)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向我厅推荐3—5个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已有“培训基地”的地级以上市,可视培训工作的条件,酌情推荐县级有关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三)我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按要求择优认定培训基地,并上报农业部。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教处,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国辉  邱志鹏

  电话:020-37288103,37288790

  传真:020-37288109

  邮箱:qzhpp1981@163.com

  附件: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