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2〕4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掌握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社等情况,研究培育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种粮大户及粮食生产合作社有关情况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
1.种粮大户,统计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
2.粮食生产合作社,按实际数量进行统计,并标明经工商注册的和未经工商注册的。
二、主要内容
1.不同规模种粮大户及粮食生产合作社的情况(见附件1、2)。
2.种粮大户及粮食生产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见附件3、4)。
3.各地种粮大户及粮食生产合作社发展的情况及特点,进一步培育粮食生产新型主体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做好调查统计,客观、真实地填写调查表,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3年1月25日前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附件:1.不同规模种粮大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2.不同规模粮食生产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表
3.种粮大户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4.粮食生产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9日
(联系人:叶婵,电话:020-37288302,电子信箱:agrizz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