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3〕11号
省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各处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2年厅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执行,现就有关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厅机关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全体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公务员考核由所在处室(单位) 按照《考核办法》的内容、程序组织实施。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仍集中在全厅考核,其年度表现由分管该处(室)的厅领导负责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他公务员由所在处(室)组织考核,年度表现由其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述职与测评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全厅干部大会上述职,进行民主测评。个人述职报告800-1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述职报告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于1月31日前交厅人事处。民主测评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
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合理安排好考核工作,务必在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厅人事处。
五、其它事项
(一)优秀等次公务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处室(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具体参考(粤农函〔2011〕68号)通知要求。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自制,也可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中的“行政通知”上下载。按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使用规格为16开的纸张,且表格左边距不得小于2cm。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