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3〕12号
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2012年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粤人社发〔2011〕125号)通知执行,现就有关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厅属事业单位中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现有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
本年度考核仍然采取综合测评的方法,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此基础上,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拟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时间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合理安排好考核工作,务必在2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厅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仍集中在厅考核,个人撰写800-1000字左右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述职报告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后于1月31日前交厅人事处。
(二)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
(三)《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自制,也可从广东省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中的“行政通知”上下载。按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使用规格为16开的纸张,且表格左边距不得小于2cm。
二O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