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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粤农办〔20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十项民生实事”第十项“抓好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关于做好广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选评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2〕270号)要求,我厅组织各级农业部门推荐省、市、县三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1000个。经我厅授权,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全面开展建设指导和考评,我厅决定将通过考评的1000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单位确定为“落实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其中,省、市、县三级示范点分别为151、321和528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带动更多的生产者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道路,为全省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点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将示范点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三品一标一名牌”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扩大辐射带动效应。加大对示范点的技术支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对示范点的宣传,鼓励和带动农产品生产单位创建农产品品牌,实现优质优价,让生产者受益,让消费者满意,共同促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附件:“落实2012年省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广东省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