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3〕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为制订今年的农民科技培训计划,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供依据,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此次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调研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三大部分组成。各地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色、从业劳动者特点及培训意愿、培训机构能力等因素,结合当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合作社、社会服务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提出培训需求。
(一)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对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
(二)农业创业培训
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有种养基础的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知识青年、复转军人等,以激发创业热情、教授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系统培训,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创业就业。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两周。
(三)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开展以普及实用技术为主的专项技术培训。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等特点,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简称合作社)发展,以主推品种、配套栽培和养殖技术、抗灾减灾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生产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培训合作社成员或农民不少于50人,培训不少于2次,可根据农时季节分段培训。培训方式以面对面、手把手现场示范指导为主。
二、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研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局)牵头负责,要联合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经管、市场、乡企、能源环保等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当地农业各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附件1内容要求开展对本县(市、区)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深入系统地调查,形成《 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对于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调研报告中要明确今年拟开展培训的村名和数量,并填报《 县(市、区)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表》(附件2)。上述二份材料(含纸质件和电子件)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送我厅阳光办,同时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地级以上市属涉农培训机构的培训需求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编写《 市市属培训机构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表》(附件3)报送我厅阳光办(含纸质件和电子件)。
(三)有关材料请于3月25日前报送。
联 系 人:邱志鹏 020-37288790;罗国辉 020-37288103,020-37288109(传真)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阳光办
邮 编:510500
电子邮箱:qzhpp1981@qq.com
附件:1. 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调研报告主要内容
2. 县(市、区)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表
3. 市市属培训机构2013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