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3〕89号 梅州、江门、茂名、肇庆、清远市农业局,梅州市梅江区、开平市、电白县、高要市、连州市农业局: 为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标识试点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农产品标识管理,我厅定于2013年4月11日-13日在广州召开食用农产品标识试点县建设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4月11日下午报到,4月12日全天培训。地点:广州珠江宾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电话020-87379988)。 二、 参加培训人员 试点县所在市农业局食用农产品标识试点主管科室负责人,试点县农业局食用农产品标识工作分管局长、主管科(股)室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食用农产品标识试点建设工作规范和要求,各地推进标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其他事项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3月29日前将报名回执(nytscc@163.com下载,密码abcdef)电子版发送至nytscc@163.com。 联系人:黄娜;电话:020-37288953。 附件:食用农产品标识试点县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