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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24届香港美食博览的通知

粤农函[2013]3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2007年以来,我省连续成功组团参加了六届香港美食博览,粤港农业经贸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充分利用香港美食博览的展销平台,进一步推介我省名、优、新、特农产品,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根据厅领导的批示,我省今年将继续组团参加第24届香港美食博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一)名称:2013香港美食博览(第24届)

  (二)时间:2013年8月15-17日(贸易馆)

  (三)地点: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香港湾仔博览道1号)

  (四)形式:以展示推介为主,展销、经贸洽谈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筹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第24届香港美食博览广东参展团。参展团设筹展工作组,由我厅交流合作处负责有关筹备工作。

  三、参展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信委,顺德区经促局积极发动农业企业报名参展。各市(区)农业局也可以农业局名义申请展位,综合展示本市(区)名、特、优、新农产品。

  (二)各参展单位将展品自行安排运送至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务必确保展品质量安全,并带上有关部门出具的各类证书复印件以备检查。

  (三)参展期间,展位上务必有人留守。

  四、参展费用

  (一)贸易馆9平方米标准展位费用约为人民币23751元/个。展览结束后有进出口备案的企业可向当地外经贸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境外展览补贴等。

  (二)其他费用。展位楣板由我厅统一制作,展位内部喷画布展、展品运输、在港期间食宿交通等各种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五、报名办法

  (一)请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参展企业报名表(英文填写,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至我厅交流合作处电子邮箱,以便统一申请展位。

  (二)请发送企业中英文简介(500字左右)、企业及产品展示图片(8-10张)至电邮a37288@188.com,以便筛选制作我省参展会刊。

  (三)展位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农业厅交流合作处 林爽

  联系电话:020-37288760

  传真:020-37288235,37288234

  电子邮箱:a37288@188.com

  附件:第24届香港美食博览参展企业报名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