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3〕8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2010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文件,并在农业部设立了“菜篮子”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国“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开展对各省市的考核。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 〔2013〕70号),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投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设立了省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认定了324家省级“菜篮子”基地和培育基地。今年,省政府将推进300个“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作为2013年省要完成的十大民生实事的具体任务之一,要求各级认真落实,扎实推进。
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的领导和协调下,各地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纷纷成立了“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和工作协调机构,制定“菜篮子”考核办法,设立市级“菜篮子”专项资金,建立“菜篮子”基地,全面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确保201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扎实推进300个“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按时按质完成推进300个“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
省十件民生实事是省委、省政府切实联系群众、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对全省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建立300个“菜篮子”基地,既是十大民生工程的重要目标任务,也是持续增强“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建设“菜篮子”基地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
二、精心培育、扎实推进,加快300家省“菜篮子”基地的建设步伐
2012年,省“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组织认定了152家省“菜篮子”基地和172家“菜篮子”培育基地,并安排了第一批扶持资金。按《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和《广东省“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省将继续组织认定一批省“菜篮子”基地,落实建设300家“菜篮子”基地的任务,各级农业和“菜篮子”主管部门要加大培育力度,支持“菜篮子”基地发展产品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并积极按程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推荐、初审等工作。同时,各市县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市县级“菜篮子”基地,确保“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供给。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要将“菜篮子”基地建设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下达的“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资金,集中用于300家省“菜篮子”基地建设,省也将按中央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省“菜篮子”基地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对省“菜篮子”基地建设的服务与管理
各级农业和“菜篮子”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菜篮子”基地的服务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提高项目实施绩效,为确保2013年十件民生实事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省政府将于10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十大民生实事中12项具体任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内“菜篮子”基地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找准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的措施,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我厅市场信息处。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9月11日
(联系人:黄建清、方文,联系电话:020-37288502、37288208,电子邮箱:clzgc2011@163.com,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