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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国家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财[2014]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农业局、财税局,省财政直管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要求,为确保国家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顺利实施,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2014年国家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各地要按方案要求尽快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并于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农业厅(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一式四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确定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补助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加快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标准化技术措施。各地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验收考评。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于11月底前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给予补助。

  四、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项目实施绩效,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经验及时上报省农业厅。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系。

  申报材料受理联系电话: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  020—37289982;

   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联系电话: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020—37288270,省财政厅农业处 020-83170126。

  附件:广东省2014年国家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8月7日

  附件:

广东省2014年国家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菜果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园艺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有效供给能力,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各地投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园地设施及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效益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通过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指导服务,实现基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增强园艺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全省拟扶持建设菜果茶标准化创建基地44个,每个露地基地规模必须达到1000亩以上,每个设施基地规模必须达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通过创建,实施标准化技术,项目基地亩纯收益提高10%以上,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产品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区域重点选择菜果茶主产区、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蔬菜生产重点县和我省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重点县。

  项目承担单位为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给企业补助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资金总规模的30%。

  中央补助资金优先安排改扩建,重点扶持蔬菜项目,兼顾果、茶。

  自2011年起,已承担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单位,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二)补助内容

  中央补助资金扶持建设的内容须符合以下方向:

  一是实施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

  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生物肥料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

  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三)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每个项目平均补助资金5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即对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给予补助。验收不合格的,由市(县)农业、财政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整改完成的给予补助,不按要求整改的,不给予补助。

  四、项目申报立项

  (一)科学选择项目。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等。鼓励符合条件、有积极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单位及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按各市菜果茶种植面积(不含直管县)大小,确定申报项目数,其中广州、惠州、湛江、茂名、肇庆、清远市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其他各市不得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每个市企业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个。每个直管县(第一、二、三批,不含2014年新增的直管县)限报1个(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项目。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二)项目申报程序。实行逐级联合申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会财政局审核后,逐级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财政直管县接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同时报市级农业局、财政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市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市)、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项目基地规模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四)申报时间方式。2014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四份(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二号办公楼11楼)和省财政厅农业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省农农业投资项目中心gdntzx@126.com 、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zzycc@gdagr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专家评审。成立专家组,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择优拟定立项实施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领导。项目区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落实等工作,农业部门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实施区域的遴选、申报单位的确定、督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过程、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农业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技术措施落实到园、到场,及时了解掌握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控制。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材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将进行一票否决。

  (三)抓好项目验收考评。各项目县(市、区)应于11月上旬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将于11月底前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验收办法》及验收评分标准,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绩效考评,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情况、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果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对照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申报计划的实施内容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需在2014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农业部将适时对我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验。

  项目验收办法及验收评分标准,将在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信息网和广东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做好档案管理。项目所在地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建设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记录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宣传报道材料、开展培训情况、领导考察及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相片、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为考评验收做好准备。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信息网络和有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各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积极向省农业厅报送项目建设工作进展、先进典型和成效经验等信息,由省农业厅审核整理后报农业部上网宣传。

  附件:

  1、列入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重点县名单

  2、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书(格式)

  3、市2014年菜果茶标准化创建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