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4〕755号
各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
为提高我省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根据我厅2014年检测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定于9月23日至9月26日,委托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协助开展2014年度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以下简称“能力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承担2014年以及计划承担201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所有质检机构必须参加,省内已经通过农产品机构考核和准备申请农产品机构考核的单位必须参加,省内其他农产品质检机构或实验室自愿参加。
二、比对项目
(一)种植业产品: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测定,农产品中铅、镉、铬、总砷的测定。
(二)畜禽产品:猪尿中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测定,猪肉中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的测定。
请各质检机构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农函〔2014〕325号)中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名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填报能力比对项目确认表(见附件1、2),并于9月10日前将能力比对项目确认表报送到协办单位。
三、样品领取
请参加能力比对单位于9月23日9:00-11:30到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113号)领取考核样品。
四、组织单位
(一)承办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季天荣, 联系电话:(020)37288632,
邮 箱:gdnyt16@163.com, 传 真:(020)37288231。
(二)协办单位
1.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
联系人:伍绍登, 联系电话:(020)84173632,
邮 箱: gdivdcywk@sina.com,传 真:(020)34291326。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万寿路113号,
邮 编:510230。
2.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
联系人:李 亮, 联系电话:0769-23166519,
邮 箱: 762576586@qq.com, 传 真:0769-23166529。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33号农业检测防疫综合楼,
邮 编:523086。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能力比对的质检机构务必于领到样品后72小时内(重金属检测样品于9月12日快递寄出,收到样品10天内),将检测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能力比对项目确认表”后标注单位,再寄出相应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及图谱。
(二)我厅将于11月中旬通报能力比对结果。
(三)能力比对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对于能力比对不合格的检测机构,经书面申请允许补测一次,时间安排在11月中下旬。
(四)在能力比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或我厅委托的两个检测机构反映。
附件:1.2014年度广东省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能力比对项目确认表
2.2014年度广东省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比对项目确认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