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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办〔2014〕2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农业局,省畜牧兽医局,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14〕26号)要求,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联系人:黄娜,电话:020-37288953,传真:020-37288231,电子邮箱:gdnyt16@163.com) 

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2014年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14〕26号)要求,为确保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努力保障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4〕11号)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狠抓核心指标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以“努力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总目标,集中抓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1.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农业部和省的部署,全力推进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机构,保障经费支持,加强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消费安全。 

  2.建立例行监测和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实施检打联动,确保辖区内蔬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以农业部例行监测结果为准)。 

  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加强“三品一标”产品监管,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4.妥善处置辖区内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预案,加强协调配合,联防联控,妥善处置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三、评估方法及进度安排 

  (一)省农业厅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以省农业厅自评为主。我厅对延伸绩效管理目标实现情况作自评,并将实际效果与预期绩效目标对比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分表。自评分数分为基础分及效果分,如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得到80%的基础分,根据工作成效获20%的效果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根据年终考核评估方案对分数进行综合核定。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评报告。根据延伸绩效管理主要内容,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总体评价、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的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 

  (2)自评分表和自评依据材料。根据延伸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填写自评分,并提供自评依据材料(如相关文件、材料、图片等)及材料目录(样式见附件2) 

  (3)自评报告、自评分表、自评依据材料及目录的纸质和电子版2014年12月10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汇总整理后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二)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提供以下材料: 

  (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按照《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农〔2014〕11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专项整治常规信息,按月报送案件信息。 

  (2)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材料。如当地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当地党委、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等。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建设情况。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诚信体系、追溯体系、农药投入品使用、检测与执法联动机制、“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情况等,并提供相应文件。 

  上述材料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进度要求 

  1.2014年8-12月,印发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2.2014年12月,省农业厅开展自评工作,并汇总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分表等材料。 

  3.2015年1月,迎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抽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4〕11号)精神的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以农业部名义向省级政府通报。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力争我省取得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协调、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牵头协调,厅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切实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厅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解绩效任务到具体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到岗,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考核的每个环节、有关总结报告等材料必须规范和质量高,全力争取好的考核成绩。 

  (三)加强考核管理。围绕绩效管理核心指标,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差距和不足,加强整改提高。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延伸工作。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 效管理指标体系自评分表 

     2.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 效管理工作材料目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