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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检查的通知

粤农办〔2015〕19号

有关省直单位、各有关地级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省直管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为切实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项目申报书的内容一致,有无项目变更、调整情况及相关依据。

  (二)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质量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五)项目功能发挥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实现项目预期功能。

  三、检查方式

  (一)项目单位自查,填报《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检查情况表》,做好项目总结。

  (二)重点抽查

  1.市县(含直管县)项目。由各有关地级市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畜牧部门分设的,由农业局牵头。省直管县的项目,也由地级市农业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省将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2.省直项目。由省农业厅委托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面100%。

  四、时间安排

  3月底前完成。请各市、会计师事务所于3月31日前将检查总结报送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gdntzx@126.com)。总结包括:检查工作组织情况、中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管理使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并附各项目单独检查表。

  五、其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检查工作。各市农业财务部门要牵头组织,严格检查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总结中央资金管理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提出整改意见。请各单位填好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检查情况表,届时一并提交检查组。

  联系人:省农业厅财务与审计处    

      林丽花  37288320  13825121508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  

      李  红  37288401  13729870018

  附件: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检查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