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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计划的通知

粤农计〔2015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省农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142号)下达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二、201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县(市、区)快速检测、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示范基地样品抽样与检测工作、实验室能力比对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小组相关工作、组织全省农产品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与研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检验员资质培训和管理、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潮州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揭阳市一镇一品和电子商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等工作。请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保证按项目计划完成任务。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5117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三、《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142号)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和“组织本市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如下:

  (一)汕头市、梅州市和江门市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梅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具体承建。汕头市、梅州市和江门市农业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项目,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按要求组织本市相关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划转到相应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项目的非省直管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该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名录详见附件2。

  四、《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142号)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组织本市及相关非省直管县(区)级畜牧兽医部门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监督检查”项目的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五、《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142号)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证后监管、培育壮大“三品”龙头企业、加强“三品一标”宣传推介、展示展销和支持“农邮对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六、请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的单位(含承担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按项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项目任务书(具体参见“广东农业信息网www..gdagri.gov.cn”—业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资料下载),并将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光盘),于2015年6月1日前报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校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中单位名称等各项准确信息,及时将各项检测数据上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我厅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家、省、市有关检测机构开展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七、请承担“区域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潮州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揭阳市一镇一品和电子商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的单位,分别按照《关于区域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求》(详见附件3)、《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潮州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揭阳市一镇一品和电子商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要求,抓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我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同意后实施。

  八、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61号)的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九、联系方式:

  (一)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畜牧处  于秋楠,联系电话:020-37288189;

  屠宰处  李  明,联系电话:020-37288285。

  (二)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季天荣  联系电话:020-37288632;

  (三)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杨艳芹  联系电话:020-37288802。

  附件:1.2015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2.省级快速检测任务承担单位分配名录(含省直管县)

     3.关于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要求

     4.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要求

     5.关于全省“瘦肉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6.关于全省“三品一标”品牌培育工作的要求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