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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莲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15〕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台风“莲花”7日8时中心位于汕头东南方约40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预计台风“莲花”将以10到15公里的时速向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8日白天靠近粤东到闽南沿海,有较大可能于8日下午到夜间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或沿粤东近海西移,大风暴雨将大范围影响我省。我省已于7日8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省防总启动防风IV级应急响应。

  当前正值我省早稻和荔枝、龙眼等水果的成熟收获季节,为减轻台风“莲花”对我省农业生产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抢收作物,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各地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动员和指导群众抓紧抢收早稻、荔枝等农作物,做到成熟一块抢收一块。要科学调度机具和人力,加快早稻、蔬菜等农作物和应季水果收获进度,确保成熟农产品安全归仓。

  二、积极应对,全面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开展紧急排查,迅速安全转移农业从业人员,确保农业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做好果树和农业大棚、畜牧及禽畜养殖场等生产设施等防风加固。加强防灾抗灾物资和农机具准备,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三、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上报灾情。受多台风作用,“莲花”后期路径和强度仍有不确定性,各地要密切关注其动向和发展态势。在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农业部门要严阵以待,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调查、收集、整理农业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农业厅。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