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深圳市光明新区动植物检验检测中心向我厅提出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扩项+复评审)申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实验室资质评审工作指南》的要求,我厅5月对被评审单位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委派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的专家,组成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评审组,对其开展了现场考核。根据评审结果,我厅同意通过广东省农产品机构考核(扩项+复评审),批准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并对此次评审通过的检测参数和项目,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标志,现予以公示。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动植物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2.深圳市光明新区动植物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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