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函〔2015〕92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2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23号)和《关于发布2015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5〕24号)要求,请各市农牧部门按照农业部和我厅有关兽药打假工作的部署,对辖区内的兽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查处被通报的假劣兽药,责令相关企业召回销毁假劣兽药,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并填写《广东省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广东省兽药经营企业检查监督记录》和《广东省兽药使用单位检查监督记录》,于10月15日前将核查处罚情况和上述记录报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附件:1.第六、七、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第六、七、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第六、七、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中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4.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5.2015年第二季度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广东部分)
6.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19号)
7.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七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20号)
8.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第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23号)
9.农业部关于发布2015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农医发〔2015〕24号)
(附件6-9请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9月15日
(联系人:闫晓菊,电话:020-37288210,电子邮箱:gdny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