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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级电商体验馆的通知

粤农函〔2015〕1002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完善流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展销一体,电商体验,线上线下营销,经研究,我厅拟建设一批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级电商体验馆。有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农产品流通经销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程序

  由企业自主申请,在“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官网(www.gdmpxt.org/mtyx/index.html)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通过审核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交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统一报送我厅。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11月13日

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具备一定的农产品展销建筑面积,能够对公众消费者开放,为消费者提供舒适的农产品购物环境和专业的服务、集采和配送服务等。

  (二)具备流通配送条件,至少满足市内农产品购销配送,优先考虑农产品流通配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地方特色产品展销中心、农业企业展销中心、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等。

  (三)具备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有保鲜库、冷冻库、质量检测中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鲜储存。

  (四)具有良好信息化条件,电商体验馆具备网络基础条件、电脑等硬件设备,能够组织辐射区域内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开拓电子商务业务,实现线上展销。

  (五)有良好的联结带动能力,通过购销关系等方式辐射带动周边农业生产,实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与省内各地名特优新农产品电商体验馆形成流通网络体系。

  四、申报管理

  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级电商体验馆有效期为3年。省农业厅协调有关单位在政策、项目上予以扶持。省农业厅对电商体验馆开展不定期的抽查考核。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程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及辅证材料)一式二份,由地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于11月13日前报送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2号楼1105房)。

  附件:1.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级电商体验馆推荐汇总表

     2.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省级电商体验馆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张可申,联系电话:020-3728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