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饲公告〔2015〕25号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准予广州农信饲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从事饲料生产,发给《饲料生产许可证》(附件一);准予广州市国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请变更事项,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附件二)。
附件:一、《饲料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二、换发《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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