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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分六部分,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内容涵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百千万工程”和全面乡村振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厅重要工作之一,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为推动广东乡村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一)提升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3年度,聚焦统筹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我省“三农”工作要闻动态、政策法规和理论实践,提升信息发布水平。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条、其他文件564条。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农业农村”全年共推出589条图文消息,服务人次超61万。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规定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审查,持续规范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2023年度,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其中自然法人申请7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8件;另有5件为结转上年度申请。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0件,占23.26%;不予公开3件,占3.4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8件,占20.93%;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维持结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起。

  (三)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2023年度,重点强化对涉农政策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我厅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2场,及时公开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主要领导围绕“广东农业强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种业振兴赋能‘百千万’”等重点工作,接受中央、省级媒体采访;分管领导围绕“百千万工程”“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加快推动广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内容,接受在线访谈3次。在厅官方网站围绕“农产品养殖、培育技术规范”“渔港标准管理规范”等内容发起征集调查32次;政策解读专栏围绕《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办法(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期评估办法(试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港建设管理操作指南》《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关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评估认定管理的办法》等8条重点涉农政策规划,发布解读文章,制作“一图读懂”,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提升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

  (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我厅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131件,其中主办54件、会办68件、参阅9件。承办省政协提案141件,其中主办50件、会办74件,参阅17件。

  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完成答复。我厅主办的54件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的的有38件(A类),占70.4%;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工作计划,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有16件(B类),占29.6%;在主办的50件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4件(A类),占88%;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5件(B类),占10%;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等暂时不能解决的或留作参考的有1件(C类),占2%。相关办理情况和结果均已在厅门户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

本年废止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2

规范性文件

7

8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3

6

0

1

0

1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

(一)予以公开

20

2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1

0

0

0

1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5

3

0

1

0

0

39

(七)总计

78

6

0

1

0

1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3年,我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全方位宣传阐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高效做好政策解读等方面还需创新运用更多新形式、新方法;在政民互动栏目优化、网站适老化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快推进。

  2024年,我厅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化“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在厅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的公开力度,优化查询及浏览功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本年度我厅未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