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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粮食烘干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我厅印发了《2023年广东省补贴农机具质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粤农农办〔2023〕127号),组织对部分在用粮食烘干机进行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为江门、珠海、湛江、汕尾、梅州、韶关、茂名等7个地级市。调查对象:一是2021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纯作业时间满200小时或连续作业满10天)且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粮食烘干机,共调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4个型号产品,涉及10个用户;二是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项目的粮食烘干机,共调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4个型号产品,涉及31个用户。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对在用粮食烘干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相应型号粮食烘干机产品“三性一状况”的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用户对粮食烘干机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92.8分,属于“满意”档次,用户对产品质量总体认可。“三性一状况”中单项满意度平均得分别为:安全性94.7分、可靠性91.9分、适用性89.1分、售后服务状况96.1分。按调查对象分类,获补贴机型总体满意度指标分值为86.7分,财政资金项目支持机型总体满意度94.3分。具体分数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相关企业要履行企业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关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存在的问题,结合用户需求,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要加强对经销商及服务网点的布局和管理,强化“三包”服务力量,不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

  (二)各地要结合重要农时,积极协调、督促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做好农机具、零配件等储备供应,指导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做好农机具的检修保养服务工作,确保机具以良好状态投入农业生产。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春耕现场会、“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机化技术推广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农机化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用户维权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要加强基层农机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各级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质量调查工作,提升农机化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2023年粮食烘干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相关附件:2023年粮食烘干机质量调查满意度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