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94289万元和粮油生产保障资金5953万元已下达完毕。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相关要求,应在资金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结果,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94289万元和粮油生产保障资金5953万元已下达完毕。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3〕112号)相关要求,应在资金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结果,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和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