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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我省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八个部分,对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作出全面部署。

  一、制定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加快我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意见》,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八个部分,即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特色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和大力培养农机人才和保障措施。

  (一)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意见》对标国务院文件精神,立足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我省农业产业特色,提出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将超过247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马铃薯、花生、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到202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26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

  (二)第二至第七部分,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围绕农机装备科技创新和提升农机装备供给能力,解决农业生产“有机可用”和“有好机用”等主题问题,提出: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农机装备龙头骨干企业、完善农机装备产业配套和提升农机装备产品质量等4项措施。

  第三、四部分围绕我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特色产业全面机械化,解决全程全面发展的问题,提出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和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等5项措施。

  第五、六、七部分围绕农机化发展基础条件,解决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农机“下田难”“作业难”“存放难”、可持续发展保障等问题,提出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加快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完善农机发展配套设施条件、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和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等6项措施。

  (三)第八部分,保障措施

  围绕强化支持保障,提出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的省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

  每一条措施均列明责任单位。

  三、《意见》的主要创新举措

  一是在农机装备创新方面,提出:加快推进农机装备技术创新,重点研发适应小农户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装备以及适应特色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装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农用无人机产业高地。

  二是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方面,提出:广东特色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打造甘蔗特色优势区生产机械化样板。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助。加快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

  三是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支撑方面,提出:强化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增强省级农机鉴定机构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

  四是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的省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

  相关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