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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农机手及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机手、农民朋友们:

  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农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开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不能忽视农机使用安全,农机安全生产需要广大农机手及农民朋友们时刻谨记。在此,我们真诚希望你们做好以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农机手。

  二、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前必须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无牌、无证的农业机械不准投入使用。已封存、报废的农业机械,不得使用。

  三、对持有牌证的农业机械实行年检审制度。经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使用。

  四、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机况良好、安全,设备和机件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准擅自改型、改装、自行拼装农业机械上路行驶。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

  五、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专业的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经农机监理机构考试合格并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要及时办理期满换证手续。

  六、不准把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不准驾驶、操作与驾驶证、操作证准驾(操)机型不符的农业机械。

  七、饮酒、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八、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不准吸烟、饮食、接打电话、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操作的行为。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乘坐拖拉机赶集、走亲访友等。不让孩子乘坐拖拉机上学或攀爬拖拉机。

  九、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全国各地已停止给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请广大农民朋友不要购置使用变型拖拉机。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配合、支持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如果您在农机安全工作、办理购机补贴和牌证等方面需要咨询,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西侧(饶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882409。

饶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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