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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正式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保额更高 保障范围更广 惠及更多群众

时间:2018-08-14 15:08 来源: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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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2018年至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开始正式实施。肇庆市增加5个险种,10个险种提高了保额,取消绝对免赔额的条款,扩大参保对象范围,使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及更多群众。

  《方案》涉及的险种有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能繁母猪、生猪、奶牛、肉牛、家禽(肉鸡)、荔枝、龙眼、香蕉、木瓜、柑桔橙柚种植险、茶叶、农业设施险等18个。其中,水稻制种、柑桔橙柚、农业设施(大棚)等3个险种为新增险种;茶叶、肉牛2个险种为新增设立地方特色险种。

  为惠及三农,《方案》扩大参保对象范围到全市种植和养殖以上品种的所有农户、企业、农场。同时,参保须满足几项条件:种养场所必须不在禁养、禁种区范围内、养殖废弃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才能参保;养殖类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参保的养殖户、企业、农场必须全场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在保险期间,种植(养殖)户遭受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虫草鼠害、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含火灾)、疫病等造成种养业的损失赔偿,取消绝对免赔额的条款,达到起赔点后按照损失全赔,保险公司不得设置免赔金额。

  定损采用天气指数定损、现场定损两种方式。天气指数定损方式指发生自然灾害(台风、暴雨、低温)达到起赔标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适用该类保险品种:荔枝、龙眼、香蕉、木瓜、柑桔橙柚、茶叶。由政府气象部门负责天气指数计算并向社会公布。采用天气指数定损方式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省农业厅会省直有关部门制定。

  现场定损方式指因自然灾害(含地震、泥石流等)、意外事故(含火灾)、虫草鼠害、疫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人为因素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在赔付范围内。如果政府为防止疫情扩散而要求对种养品种进行扑杀消灭处理等行为,政府补偿标准不及保险赔付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政府补偿标准超过保险赔付标准的,保险公司不再赔付。适用该类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茶叶;能繁母猪、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农业设施险。

  保额和费率方面,水稻、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荔枝、龙眼、香蕉、木瓜、生猪等10个险种提高了保额,其中水稻的费率下调(从5%下调为4%),生猪分为仔猪费率上调(从4%提高到6%)、育肥猪费率下调(从4%下调为2.5%),水果费率不变;能繁母猪、家禽、奶牛等3个险种保额不变、费率不变。

  新增险种中,水稻(制种)保险费率为6%;农业设施险的简易大棚费率为6%,钢结构大棚费率为4%。地方特色险种,茶叶保险费率5%,肉牛保险费率为6%。

  据悉,以上保险品种的费率为本方案规定最高费率。肇庆市在招标过程中,将鼓励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降低费率,但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不得降低保障水平。各级财政按实际执行费率计算补贴。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