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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重大部署,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7年,广东省已有105个农业县(市、区)开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部分,认定管理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为了使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规范、统一,广东省农业厅制定发布了《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 

  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作为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目的是让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从业者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原则等有总体的了解。《办法》分五章,共二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现阶段只认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明确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是“农业从业者”,即只要满足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不受户籍、属地等限制均可申请认定。 

  (二)第二章认定标准。明确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破格条件。认定标准对新型职业农民学历不设限,标准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经营规模、近3年年均纯收入两个条件达到其中之一即可。 

  (三)第三章认定程序。明确认定部门、认定时间、申请材料、申请程序、认定程序等。规定申请人必须在县区农业局科教股报名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认定。 

  (四)第四章动态管理。明确注销《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条件,发布途径,以及日常的信息化管理。 

  (五)第五章附则。明确细则的制定权,《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及实施时间。《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文件: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