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今年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都有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一起来看看吧~
粮食产量1268万吨以上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 大力推进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 工作措施:完成战略性产业集群“1+20”政策文件的中期评估及修订工作。出台未来产业集群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和储能电池产业链建设等政策文件。完善“链长+链主”制,分解下达各战略性产业集群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绘制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细分领域的产业链图谱和布局分布图,推广产业集群数据图谱成果应用。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统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等配合。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工作措施:贯彻实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广东强芯”工程,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超高清视频行业应用。推动5G网络城乡主要区域基本覆盖。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清远“千兆城市”建设,支持省内其他城市开展“千兆城市”创建。建设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实施产业集群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程,加快培育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1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佛山、东莞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实施数据增富、数据增值工程。加快信创产业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广电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和高标准保护 工作措施: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省市共建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出台《知识产权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措施》。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支撑制造业当家的实施方案》和《数字化时代专利导航工作指南》地方标准。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和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工程。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专利转化专项行动,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规建设和风险排查。指导东莞、中山等市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开展护航2023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东银保监局配合。 加大大宗消费、服务消费促进力度,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推进广州、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6个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制定搞活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出台促进绿色智能家电等促消费政策,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支持广州打造直播电商之都,布局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壮大预制菜、夜间消费、国潮消费、绿色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广州加快建设、深圳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珠海、汕头、佛山、韶关、东莞、湛江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城一节一IP"的品牌消费节日。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工作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下达粮食、大豆和油料考核任务。加强农田建设,高质量建成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试点,编制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短板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推进种业振兴,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品种种源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强“12221”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广东省供销合作社粮食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农科院、供销社,省农垦总局,省气象局等配合。 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业态 工作措施: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丝苗米、岭南蔬果、畜禽、水产、南药、茶叶、花卉、油茶等特色产业集群。出台支持农业微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大做强广东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培育乡村休闲旅游、都市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整县域科技支撑示范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探索鱼塘种稻和果园种粮等新技术新模式。支持云浮建设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中医药局、农科院等配合。 完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工作措施:加快灯塔盆地、雷州半岛、南雄盆地等大型灌区建设。推进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渔港建设。支持发展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探索推动养殖工船模式。推动广州番禺和汕头南澳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申报一批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培育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企业。加快畜禽养殖场户升级改造。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工作措施: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以独资、合作、入股等形式设立公司法人,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出台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行动。强化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职能。搭建广东现代农业服务平台。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配合。 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工作措施:压实防返贫工作责任,完善基层主动排查+群众自主申报+系统监测预警相结合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务工补贴、以工代赈等就业补贴政策。推进产业项目带动脱贫户增收工作,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完善部门数据定期比对筛查及分析研判机制。 部门分工: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省残联等配合。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乡村建设行动工作会议,推进农村道路、供水、农房、物流、清洁能源、信息化、人居环境和综合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推广完善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方式,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部门分工: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委组织部、网信办,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供销社,省农垦总局等配合。 更大力度壮大县域经济 工作措施: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深化研发+制造、总部+基地等合作模式,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促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开展争创全国经济强县行动。支持县城高水平扩容提质,推动一批有条件的县城按照中等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出台《广东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动博罗县等10个国家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建立新型帮扶协作机制 工作措施:出台《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开展新一轮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优化县级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实现对口帮扶协作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全覆盖,对惠州、江门、肇庆的12个县(市)参照开展产业协作。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 工作措施:制定《2023年广东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全省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做好2023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遴选、推荐工作。新增20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完善特色小镇管理机制。开展专业镇创新强链,支持重点优势产业的专业镇“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平台发展。支持一批区位优势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未来潜力较大的中心镇发展壮大。推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集聚区。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实施供销社联农扩面五项工程 工作措施:制定《省供销社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数字供销试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动员会。布局和提升完善全省农资农技服务、粮食全产业链、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的县域网络,强化县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开展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和“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 部门分工:省供销社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深化拓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工作措施:引导珠三角地区优秀人才、技术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输出,提升镇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水平。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高校毕业生志愿者的作用。动员非公经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商会等组织通过定向募捐、项目认捐、投资参股等形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各项事业。 部门分工: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团省委、省工商联等配合。 推进美丽圩镇建设,统筹镇村连线成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 工作措施:巩固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成果,开展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合理确定乡镇发展类型、建设方向和创建目标,构建乡镇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技术帮扶。融合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林业局等配合。 推动城市更新,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下大力气抓好广州、深圳等市城中村改造 工作措施:修订《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下达2023年“三旧”改造任务,重点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旧村庄改造和“工改工”项目。制定《广东省城中村改造试点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制定广东省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完成500公里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完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设省市两级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税务局等配合。 实施通村入户便民利民工程 工作措施:实施“1+N”通村入户便民利民工程,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进村入户、农产品外销和消费品下乡。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便利和激活农村消费。出台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推动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调发展。 部门分工:省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 建立城市人才入县下乡机制 工作措施:实施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引导人才向基层事业单位流动。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绩效奖金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内部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机制。制定《广东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乡土人和新农人等人才培训,开展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组织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涉农专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乡土专家和在校大学生,开展农技服务“轻骑兵”乡村行。开展广东青年下乡返乡兴乡行动。加强5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建立 “1+51+100+10000”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进村入户服务机制。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农科院,团省委等配合。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工作措施:实施“强党建促振兴争先锋”行动、以“党建、产业、消费、就业、文化”为重点的项目帮扶行动。做好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组织项目对接活动,为镇企、村企合作共建搭建平台。强化对乡村振兴项目的金融支持,提供优先贷款和线上线下综合服务。 部门分工:省工商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等配合。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省级工作方案。开展《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政策评估。指导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稳慎推进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改革案例和制度成果。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支持民族地区、老区苏区加快发展,深化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合作 工作措施:深入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实施我省负责的8对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关系实施方案。推动省直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口支援24个重点老区苏区工作走深走实,出台《广东省支持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制定实施教育援疆规划以及2023年援藏、援疆工作要点,修订实施《广东省对口支援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下达2023年援藏、援疆投资计划。做好广东省“十四五”援藏、援疆规划中期评估和优化调整,援受省区党政代表团交流互访筹划准备,第九批、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轮换交接等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对口合作年度工作要点,做好粤黑两省领导考察互访和对口合作中期评估工作。支持4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协作共建“一县一园”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一县一企”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基地。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牵头,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工作措施:加强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出台《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等领域政策服务供给。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配合。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措施:制定《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完成信用广东平台2.0升级改造,推进信用+大数据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在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提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药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税务局等配合。 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全面落实林长制 工作措施: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优化重要生态区域低效林的林分结构,持续改善林相,提升森林质量。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水平,加快汕潮揭、湛茂阳森林城市群创建工作召开全省春季造林工作会议、全省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现场会。通过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发布林长令、开展林长巡林,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开展省级林长制督查考核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认定2023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省科技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等配合。 完善生态监管体系 工作措施:组织“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推动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销号,探索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广东海警局等配合。 实施全面提升空气质量行动计划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移动污染源达标监管,依法推动老旧机动车报废和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东海事局等配合。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和幸福河湖建设,新建碧道800公里,完成南岗河幸福河湖试点建设任务。开展水经济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水经济发展。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林业局等配合。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工作措施: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防治。推动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工作措施:落实《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我省珠江流域主要跨市界断面和入海断面总氮监控,持续削减总氮入海量,完成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年度目标。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能源局、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广东海警局等配合。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工作措施: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下发和土壤普查省级平台建设。启动外业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剖面样点采样、土壤生物调查、省级质量控制、样品库建设。完善广东土壤普查操作细则。指导市县加快设立土壤普查组织架构、编制实施方案、落实资金预算。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统计局、林业局、科学院、农科院,省农垦总局等配合。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 工作措施: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评估,摸清全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底数。制定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程试点。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配合。 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指导市县按国家部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召开全省耕地保护专题会议,出台“田长制”政策文件,下达各地补充耕地1万亩、垦造水田5万亩、恢复耕地20万亩的年度任务。出台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及优化调整规则。规范土地征收工作。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等配合。 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 工作措施:落实《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碳达峰十五大行动”。出台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构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钢铁、化工、水泥等重点产业产能整合和节能降碳改造。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建设。 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能源局、林业局等配合。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措施:加强对珠三角9市建设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工作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探索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指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完成“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工作措施: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开展“南粤春暖”稳就业促发展特别行动、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深化劳务协作,促进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就业。推进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分级帮扶。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配合。 推行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 工作措施:编制《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总体规划》《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目录清单》。召开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医购药、惠民惠农、文化旅游、交通出行、校园生活等领域的使用。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工作措施:落实《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创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优化省级带量采购机制,开展两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完善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三医”协同治理和发展。制定《 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委省共建试点医院、中央财政支持示范项目以及省级示范医院创新发展。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等配合。 认真做好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措施:落实“乙类乙管”要求,多层次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监测,及时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切实防范新发变异株输入引起疫情大幅反弹风险,动态研判疫情趋势,不断优化和调整防控措施。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完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完善医疗机构门急诊、发热门诊、病房诊疗及双向转诊流程,做好患者分级诊疗和快速转诊,落实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等区域协调救治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健全基层防控网,做好农村地区重症患者规范救治。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强免疫”等方式,预防和减少疫情周期性高发带来的重症、死亡风险。保障防控救治物资供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设备配备。 部门分工: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疾控中心,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工作措施:组织春季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第35个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启动全省卫生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实现省级以上卫生县(市)全覆盖。持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配合。 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工作措施:依托综合网格+综治中心+粤平安云平台工作体系,整合社区、网格、企业单位等多元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四个一”体系建设,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水平,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召开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全省禁毒工作会议,部署深化禁毒、打击治理电诈、反偷渡反走私“三大攻坚”,深化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犯罪、经济犯罪、食药环知森犯罪、网络犯罪、黄赌犯罪“七项常态化打击”,保驾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 部门分工:省公安厅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信访局,广东海警局等配合。